发布时间:2022-05-2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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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省大量学生和务工人员开始返乡,西安、银川等地均在外省返回人员核酸检测时出现阳性感染者,为精准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请近期拟从上海和其他有疫情地区来渭返渭人员(包括自驾来渭返渭人员),务必在抵定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提供来渭返渭时间、来渭返渭方式(航班、车次、私家车)、来渭返渭后的去向和居留地等信息。路途做好个人防护,抵渭后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留观、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严格落实流调判定的相应管控措施。社区(村)、宾馆酒店、单位等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健全报备管理制度,公布报备方式,主动排查辖区内上海及其他有疫情地区来渭返渭人员,查验“三码一证”,督促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全县各交通检疫卡口要24小时不间断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和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不漏一车、不漏一人”。要加大对自驾来渭返渭人员的排查力度,各乡镇(社区)要对即将来渭返渭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来源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提前通过电话、微信、亲戚朋友转达等多种渠道告知本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提前告知其本人从来源地到进家门、直至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必须遵守的防疫措施要求和属地联防联控机制24小时联络方式。
3.省外来渭返渭人员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抵渭后积极配合落实按时报备、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如实报告报备、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公告内容。同时,宣传引导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联系电话:0932——4133015(渭源县防控办)